為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助推公安工作,靖邊縣公安局結合實際,強化三項措施,大力推進隊伍建設。
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在抓隊伍建設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局長、政委和分管副局長、部門負責人的具體責任,明確規(guī)定,局長、政委是隊伍管理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局長是隊伍管理教育的直接責任人,部門領導是隊伍管理教育的具體責任人。同時,出臺了《靖邊縣公安局值班局領導職責》,對局領導值班制度和具體職能職責進行了細化,落實了責任。
二是強化績效考核。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二四三四四”績效考核機制,將隊伍管理教育與領導、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掛鉤,與民警個人工作能力和成長進步掛鉤,采取月測評、季度點評、年度考核的方式對隊伍管理、業(yè)務工作和個人績效進行綜合全面的評估,并嚴格落實獎懲制度,有效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三是強化督察巡查。改變督察工作由警務督察部門單打獨斗的局面,進一步整合優(yōu)化資源,大力構建分管領導督導推動、牽頭部門專項巡查、政工紀檢部門日常管理和規(guī)范化建設的“大督察”模式,有效提高了警務督察工作效能。同時,充分發(fā)揮警風警紀監(jiān)督員的作用,暢通信訪投訴渠道,從不同層面加大對民警的監(jiān)督力度,有效預防了各類違紀問題的發(fā)生。(任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