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聯(lián)合制定《云南省文藝精品創(chuàng)作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簡稱《辦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激勵云南省文藝創(chuàng)作出精品、出人才,推動全省文藝事業(yè)再攀高峰,加快建設文化強省。
《辦法》明確,文藝創(chuàng)作扶持資金主要用于文學圖書、戲劇劇本、電影劇本(包括動畫電影、紀錄電影)、電視劇劇本(包括電視動畫片、電視紀錄片)、廣播劇、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美術、書法、攝影、民間文藝作品等門類及跨界的原創(chuàng)文藝、網(wǎng)絡文藝作品的創(chuàng)作生產(chǎn)推廣。
文學圖書項目扶持標準為:長篇小說、長篇報告文學、長篇紀實文學每部扶持20萬元,重點題材每部扶持60萬元;中短篇小說集、詩歌集、散文集、兒童文學、文學評論集、文藝理論評論專著每部扶持10萬元。影視項目扶持標準為:電影劇本每部扶持30萬元,重點題材劇本每部扶持60萬元;電視劇〔10—20集(含)〕劇本每部扶持40萬元,電視?。?0集以上)劇本每部扶持60萬元,重點題材電視劇每部扶持80萬元。
《辦法》還對廣播劇項目,舞臺藝術項目,美術、書法、攝影、民間工藝項目,網(wǎng)絡文藝類項目,重大題材項目的扶持范圍及標準作出了規(guī)定。
《辦法》提出,文藝精品獎勵是指對同時符合突出云南文化元素、展示云南形象或宣傳云南風情的影視類、舞臺藝術類、文學作品類、視覺藝術類等作品,獲中央宣傳部等國家部委批準設立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或在國內(nèi)外產(chǎn)生重大影響力等條件的優(yōu)秀文藝作品進行獎勵。
中央宣傳部等國家部委批準設立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包括: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中國廣播影視大獎、中國戲劇獎、中國電影金雞獎、大眾電影百花獎、中國音樂金鐘獎、中國美術獎、中國曲藝牡丹獎、中國舞蹈荷花獎、中國民間文藝山花獎、中國攝影金像獎、中國書法蘭亭獎、中國雜技金菊獎、中國電視金鷹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優(yōu)秀兒童文學獎、全國少數(shù)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以及其他國家文藝獎項。
《辦法》明確,獲中央宣傳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的電影、電視劇、舞臺?。☉騽。┑淖髌罚剟?00萬元。獲中央宣傳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的文學作品(圖書),獎勵200萬元。獲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的文學作品,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
《辦法》強調(diào),同一作品先后獲得多項獎勵的,按最高獎項相應標準獎勵;同一作品先后在多個高端平臺展示的,按最高一項相應標準獎勵;同一作品在前期已獲財政資金扶持,后期又獲相應獎勵(獎項),按照“補差”原則進行;同一作品符合多項省級財政資金獎補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獎補。
《辦法》自2023年6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16日。其中,精品獎勵適用于2023年6月17日及以后獲得相關獎項的文藝作品。(張雪飛)
(責任編輯 姜丹)